2023年期末考试时间如下:
根据教育局早前公布的2022-2023学年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如下:
小学、初中阶段:
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1月8日-14日
寒假开始时间:2023年1月15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3年2月5日
春季学期开学:2023年2月6日
普通高中阶段:
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1月8日-14日
寒假开始时间:2023年1月15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3年2月5日
春季学期开学:2023年2月6日
期末考试重要性
本次期末考试很多学校参与全区统考,同学们要认真对待,提前进入备考状态,所以你真的知道期末考试对学生有哪些意义吗?
1、期末考试是全区统考,通过这次考试,考生和家长可以充分了解学生在全区的一个大致排位,考生可以根据排位更好的定位目标校。
2、期末考试是对于整个学期知识的一个检验,学生可以通过这次的考试了解自己的薄弱点,可以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3、期末考试各区统考,考试的模式,试卷的分值设置等都会向高考靠齐,是高考前的一次大演练。
温馨提醒:寒暑假前最后一周经常用于教师改卷以及放假前安全教育等,孩子的实际期末考时间一般会提前一周!具体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2023年寒假期末考试时间如下:
小学、初中阶段: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1月8日-14日。
普通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1月8日-14日。
小学、初中阶段:
寒假开始时间:2023年1月15日,寒假结束时间:2023年2月5日。
春季学期开学:2023年2月6日。
普通高中阶段:
寒假开始时间:2023年1月15日,寒假结束时间:2023年2月5日。
春季学期开学:2023年2月6日。
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加强疫情防控。不去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时要佩戴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回家先洗手,居家时要经常开窗通风,作息规律、加强锻练、营养均衡。
2、遵守交通法规。12 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
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低温、雨雪、雾霾天气尽量少出门,若出门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
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2023年中小学生期末考试时间:12月27-28日
中小学生期末考试总结:
语文:
1.在基础知识方面掌握并不全面,选择题存在失分现象,以后会加强对一些较生僻字词的积累,并巩固课内所学生字词。以及对课文的作者的相关资料的记忆,争取在字词方面和语文知识的正确率为百分之百。
2.对于阅读理解题的把握不很准确,存在失分,可能是课外阅读面不广造成,以后会加强一些课外阅读,会定期读一些中外名家的散文或小说。
3.对课本中的文言文掌握不牢固,以后会加强背诵记忆。
4.作文的字体欠缺,语言知识运用贫乏,出现作文分偏低。
数学:
1.对于...(你所欠缺的一部分,可能是方程也可能是多边形和轴对称)的一些难度较高的题目掌握并不熟练。
2.对于一些简单题目掉以轻心,粗心大意失分。
英语:
1.单词的熟练程度欠缺,一些相近词的词义出现混淆,字母顺序可能颠倒。
2.对固定的句型掌握不牢固,单三人称的运用不太熟练。以后会做这一方面的专项练习。
3.作文出现失误,导致失分。纪律因素:上课并不是很认真,也是考试失分的主要原因。因为对于老师在课上教授的一些知识未掌握,考试就会失分,以后会注意改正。
开始时间:2023年1月18日(周三)
结束时间:2023年2月14日(周二)
第一学期
上海市中小学统一于2022年9月1日开学,2023年1月17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
寒假从2023年1月18日开始,2月14日结束。
第二学期
上海市中小学统一于2023年2月15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
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其他事项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学校的教学时间调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2、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3、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年修订)》(沪教委体〔2018〕41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