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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发布时间: 2022-12-31 10:48:12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8-82480222、028-82401111。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简称“成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民办普通本科职业大学。

学校以“巴蜀文化的创新与传承”为长期发展的基本定位,以服务四川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为发展任务,立足成都、服务四川、辐射西南。

面向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艺术素养的适应现代设计创意产业、城市化建设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第一线需要的高层次职业技能型人才。

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8月,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现有专任教师总数423人。

其中,校内专任教师40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3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为132人,有国家级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人。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学校简介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2020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教育部印编的全国统一院校代码为12969。
第二条 学校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青神县成艺路88号。
第三条 学校是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职业本科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是国家统招计划生。办学学制及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校。学校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设计与传媒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化管理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城市学院、航空旅游学院、公共教学部。
第五条 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我校学生在校修读期间,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人才培养方案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设计合格,毕业时由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2482555(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小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校招生规模;
2.决定学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
3.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作好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宣传与录取的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校务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省级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两种计划由学校院务委员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是110%。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文考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成绩认定:
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考试考点的省市,考生一律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我校;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我校一律认定其省市统考(联考)相关专业成绩。
第二十三条 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我省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严格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除执行国家颁发的奖助学金制度外,还实行校内自设的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 普通全日制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退费办法根据川教函【2013】673号文件,学生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清退额=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时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计退。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政策规定,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网站上即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网站:www.cda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此前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中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青神校区地址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青神校区的具体地址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竹编产业园区竹艺大道(青神校区),四川艺术职业职业学院新津校区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路115号(新津校区)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过教育局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民办的本科职业学院,学校现在有新津和青神两个校区,两个校区的具体地址在上面已经为大家做了介绍,在1999年时候经过几所学习联合办学,在2015年的时候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的青神校区正式投入使用,在2019年的时候学校正式警告教育局批转,成为一所民办的本科学校。

学校的师资力量强大,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美,是一所学习和生活的好地方。学习还建有游泳池,让在校学生生活和学习都能得到大大的提升。学校开设的专业也是比较多的,总共有8个教学系的30个专业,一下老师就把学校的专业为大家都详细的罗列出来,不清楚专业的可以了解下学校专业。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哪里

一、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哪里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地址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该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艺术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二、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介绍

巴蜀文化、源远流长,天府艺术、薪火相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浸润于丰厚的人文沃土,以传承、弘扬和发展巴蜀文化为己任,以独具魅力的巴蜀特色艺术品种为亮点,以高等专业艺术教育为主体、中等专业艺术教育为基础、各种文化艺术门类综合发展为主线,开设艺术类专业15个,在校学生5800余人,是一所视野开阔、学科齐备的应用型高等综合艺术院校。

学院办学历史始于1953年,其前身为两所享誉中外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四川省舞蹈学校和四川省川剧学校(四川省艺术学校),有着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学院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成都国际科教艺术城”片区内,占地300余亩,与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温江职教中心、新东方国际学校相邻,与即将开建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试与录取中心隔街相望。

学院依托四川乃至中国西部宣传文化系统的强势支撑,办学方向涉及巴蜀文化各个领域,在继续开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艺术设计等原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文化事业管理、文物保护等涵盖文化艺术系统多种专业领域的各类新型专业,正逐步形成多专业各具特色、相互依存、交叉发展的科学格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实践基地众多、教学成果显著,现有中高级专任教师260余名,专业过硬、技艺精湛、耕耘不辍、迭创辉煌;建校五十余载,成绩斐然、人才辈出、名傲巴蜀、饮誉中外,已荣获国内外艺术大奖达千余项,名列国内舞台艺术教育前茅,享有“艺术家摇篮”的美誉。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对外文化交流频繁,作为四川重要的艺术创作生产基地,长期承担国家与地方众多重要的文化艺术活动,已成为我省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及窗口,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展示舞台和宝贵的实践机会,使毕业生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始终呈现出喜人的就业前景。

秉持为文化艺术传承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道德品行优、文化素质高、艺术修养深、专业技术精、应用能力强的文化艺术传承者、展示者、创造者、教育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使命,学院将以荣誉为继往开来的里程碑、以成绩为再创辉煌的起跑线,继续坚持“专业技能与文化艺术融通、综合素质与艺术特色兼顾、艺术教学与工作实践并重、艺术水准与应用能力均优”的办学理念,努力建成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的重要展示团队、四川文化艺术总体风格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实践平台。在直接服务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四川文化艺术繁荣的进程中,不断努力提升艺术教学水准、加速增强艺术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立足四川、服务西部、面向全国、辐射海外。

伟略宏图、燕舞三春,和美丽日、龙腾四海;花簇千乡、神州耀辉,旗飘万里、盛景惊世。21世纪是文化的世纪,更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腾飞的世纪,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充分认识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立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路线。文化大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繁荣的文化艺术市场呼唤更多学有专攻的文化艺术人才!举目苍穹、天朗气清,放眼浩土、万事齐兴。学院真诚地欢迎全国各地有理想、有志向、有热情、有追求的青少年朋友们踏进这所文化艺术的神圣殿堂,为实现美好而高尚的艺术梦想不懈奋斗、共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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