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特别不好吗
唐山幼儿师范挺好的。
澄清一下很多学生都认为该学校为唐山师范学院的分校,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希望在报考的时候应该看清楚了!
唐山幼师学校,隶属于唐山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校名为唐山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座落于河北省唐山市市区内,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办学二十年来,借助科学的办学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办出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招生等于招工,录取等于就业”的教育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始终高达98%以上,分布在京津唐秦各地,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家长的满意,用人单位的欢迎。
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强化了内涵建设,围绕区域经济社会的需要,动态调整了专业结构,实施了校院联合、校企合作,为学生升学、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实现了升学、就业无缝对接,实现了工学结合、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唐山幼儿师范课程设置:
孝经,弟子规、语文、英语、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卫生保健学、舞蹈、声乐、钢琴、书法、美术、手工制作、古琴、围棋、茶艺、吉他、中医等。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到底好不好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人。其中,专职教师10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职工75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31人。近三年,出版论著9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55篇,论文、作品获奖428项,23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结题。形成了以科研为先导,以研带训、以研促教的良好格局,推动了教师专业化进程,为学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悠良的办学传统和优异的办学成果,在社会上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学校近几年多次被评为唐山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工作示范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唐山市文明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安全文明先进单位等。
深厚的地域文化涵养,独特的师范精神传承,浓郁的校园文化陶冶,形成了学校鲜明独特的办学风格,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向未来,学校志存高远,厚积薄发,开拓创新,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努力创办省内一流,管理规范、校风严谨、质量过硬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好。
该校前身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县分院,主要是培养小学和幼儿园师资队伍,该校属于唐山市属高校,坐落在滦河西岸的滦州市市内。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大型图书馆和标准的400米环形塑料运动场,多年来,为唐山地区培养了大批教育人才。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都是以幼儿园教师为主的专业,所以毕业后,招聘到幼儿园做幼儿园教师是很有优势的,当然,也有的毕业生会选择其他的工作岗位,但绝大多数的毕业生还是会选择幼儿园教师这个职业。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6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更名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学校经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独立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67418.44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4万册,数字资源量847.00GB,电子图书4557册;设有教学系部4个,开办高职专业10个;有教职工220人。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校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586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招生范围:全国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古城学府路3号
(邮编:0637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315-731291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对报考我校教育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1.色盲、色弱、口吃者不宜报考。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报考。
4.音乐教育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第二十条 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我校只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不认可各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成绩。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4.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5个专业的录取规则:
(1) 对于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全部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对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和舞蹈表演4个专业的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使用何种成绩投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
(2)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使用文化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新生质量: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享受如下奖助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均享受学校补贴生活费50元/月;
3.优秀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一等400元/学期,二等200元/学期,三等100元/学期;特困生上浮50%)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5.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
5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7381911
传 真:0315-7381911
E—mail:zhaosheng@tsyzh.com
学校网址:http://www.tsyzh.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tsyzh.com/
唐山幼儿师范学院怎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北滦师)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国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6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更名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16年9月,学校占地300亩,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4000多万元,教学设备价值1162.8万元;馆藏图书11.3865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73人。其中,专职教师10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职工70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37人。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息时间
早上6点起床晚上10点休息。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北滦师)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且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该校作息时间为早上6点起床晚上10点休息,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上课期间回宿舍,须持学生处批准的假条并进行登记,熄灯后发现未回宿舍者,宿舍长要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