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自考

湖北教育考试部门自考社会助学有关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5-28 06:48:02

自学考试中我们都知道考生的职责是诚实应考,不违反考试规定,那么教育考试部门又有怎么样的职责呢?校语士了解到湖北教育考试有关部门发了一则通知,里面就教育考试院的职责及工作对考生进行了公示说明,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管理机构及职责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的指导下,负责全省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解释本省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并适时修订;

二、指导全省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对主考学院实施学业综合评价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合并实施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成绩;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学业综合评价的进行相关处理。

以上就是这则通湖北教育考试部门公示的内容,校语士同时也是提醒考生:遵守自考考试的相关规定,做一个遵规守纪的文明考生。

温馨提示:
本文【湖北教育考试部门自考社会助学有关职责】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