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个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合同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
2.1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完成空或部分完成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滞留在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子里空。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处理施工中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准和其他程序。
2.2任命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公司被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向乙方提交合同副本
2.4负责保护周围的建筑、装修、设备及管道、古树名木、绿地等。免受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需拆除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道,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消防和垃圾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业指导书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提交甲方审批。
3.2任命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与竣工验收,准备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和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和垃圾处理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和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3.5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和各种设备管线。
3.6在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之前,甲方负责保护现场的所有设施和成品。
第四条工期约定
4.1当甲方要求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时,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并支付乙方为赶工所采取措施的费用。
4.2由于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工期不予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停电、停水、停气、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