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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 2022-05-01 21:21:01

雇主(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各方和参与者:

甲方:

乙方:

土木工程承包商:

监理单位: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画

3.工程量清单报价

4.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5.与项目谈判和变更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被视为本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以最高优先权进行解释和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互为解释和说明。如有不一致,以上顺序为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修范围:公寓室内装修及公共部位装修。

2.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和饰面。防水马桶;各种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种固定家具等。详见图纸和清单。

3.管道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500mm进户。铺设完下水管道后,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所有用水点,并施工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买。采暖(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购买和安装各种照明设备、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和宽带)、面板等。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和监控。

5.除上述合同范围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前提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深化装饰工程施工图,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审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施工排污、超标噪音、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订及其他与承包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3.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外购配件和必要的结构、环境保护的检验、检测和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定期清扫、合同范围内的清扫以及将建筑垃圾排放到排渣场等。

6.承担所有预设、钻孔、穿线、重新布线等工作。与本装饰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中已有明确说明或应按规范进行的。

7.乙方负责深化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建筑工程竣工图;检查、检验和竣工;整理文件等。负责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及甲方根据情况增加的工程。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其承包的工程。如果出现并经核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现场检查

乙方已仔细检查了本合同协议项下可能使用或涉及的所有场地,充分了解了场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操作空间、装卸限制、道路等可能影响工期和合同价格的条件,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作业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工作间空和施工现场;了解因本工程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施工块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的相互影响;理解与各施工段相邻施工队的协调和保持同步的必要性;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和相互配合成本的影响;我们也理解政府行政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含上述因素对工期和价格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会延长工期,也不会增加额外的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建设期内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文件;如果乙方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乙方不得提出经济索赔或延长工期。

第六条。施工期

1.开工和竣工日期:从X的开工日期至X的竣工日期..总工期为x日历天。如果工期实际开始日期与前述时间不一致,以甲方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这个工期包括休息日、试验和复验、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人员交叉施工的等待时间、与施工的配合、各种政府规定和临时规定、对工期影响的通知等。以上因素都不是延长工期的理由。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当甲方认为乙方为某一项目编制的施工计划和完工日期明显不能遵守或实现时,甲方可要求优先完成该项目的一个或多个部分,而不增加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免费且不延误地完成剩余工作。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且乙方承诺累计工期在一个月内延误,则不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内优良”。本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GB 50325—XX;施工工艺标准GB 50327—XX;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XX,如国家、省、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规程。,以后者为准。如果标准、规范和规定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必须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建筑材料符合国内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符合室内装饰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XX《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XX《室内装饰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XX《室内装饰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XX《室内装修》

装饰材料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材料中有害木家具

材料限制";Gb18585-XX《室内装饰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XX "房间

室内装饰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XX《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发布限制”。

如上述材料不符合要求,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材料,承担工期责任,并按施工合同金额的5%支付质量违约金,对第三方的赔偿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承担。

2.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前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应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签字,验收签证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进行。

3.如果甲方出于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模板的施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模板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若乙方先按甲方要求进行工程模板的施工,但甲方为了装饰效果不认可工程模板,导致工程模板被拆除,甲方承担工程模板的费用,但若工程模板因质量不合格被拆除或返工,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工程价格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格:

×××室内装修总价为×××万元整(人民币:x x x元),封闭遮盖,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饰单价有保障,总价按实账结算。

2.定价规则:

1)乙方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和价格应在使用前经甲方确认。

2)甲方指定材料的价格将在甲方材料供应商投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的现场接驳位置,乙方负责二次接线至具体用电区域并承担所有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还应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生活用水不得作为施工用水,生活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对电梯垂直运输的管理,进场前充分了解现场垂直运输情况,施工前做好充分考虑。所需的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及其他措施费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后的追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如果乙方对垂直运输一无所知,施工期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固定的、不可调整的单价,将作为结算、工程增加和设计变更的依据。工程增加和设计变更有参考单价时,参照执行;没有参考单价的,以现行市场价格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和工程量。

6)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用事业没有明确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和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项目的预付款的10%将于X年X月X日前支付。

2.乙方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时间进入现场。每月25日,乙方根据已完成的工程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付款申请报告及相应文件,经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程序,15个工作日后收到工程款。因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而导致的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进度款的支付金额=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的55%。

3.所有工程竣工并经运营方验收合格后,竣工文件齐全后开始结算,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其余款项在双方确定结算总价并签字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成工程数量的审核确认和进度款的审核拨付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因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乙方需要经济补偿的,乙方同意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和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和合同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符合竣工备案和交付条件的文件和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和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后,并不意味着乙方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如甲方对上述数据有不同意见,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收到上述数据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信息并进行结算工作的起始时间自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经甲方认可后开始计算,结算的终止时间至双方确认并签署结算总价为止。

第10条材料和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如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和设备,其质量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认证,并符合该行业的国家标准。

还需要有进入大连适用的证明材料等。,并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样品,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二手设备和材料的储存、运输、保管、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和设备,包括乙方自己的施工设施和设备,未经甲方批准

乙方同意不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收集和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由乙方卸载、保管和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和设备,甲方有权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家。处于首位

乙方的采购应按照本条第3款的约定进行。甲方的指定以本条第1款的约定为准。

3.甲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提供书面供应计划..

2)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应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共同验收。

验收后移交乙方进行二次搬运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如果材料和设备因二次搬运、储存或施工而损坏,乙方应自费购买和工作。

工期不得顺延。

4)对于不能逐个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进行随机抽样验收。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

设备的任何质量缺陷或损坏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报告。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更换,影响工期延长,但甲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和专业工长的姓名,并支付相应的证件。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用自己的机械设备或经甲方同意租赁的机械设备,由乙方内部人员组成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独立完成本项目。如甲方发现乙方在现场的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将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分包,乙方必须在分包项目施工前1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分包申请报告,并详细汇报分包商的情况。取得甲方书面分包许可后,方可分包施工。如果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工期(包括阶段工期)和质量等。,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分包商。如果分包商在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现场,委托新的施工企业。乙方应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费用,并承担分包工程估算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如发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两次分包同一部分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不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负责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出口、室外空开关位置交接等重要分项工程或有防水要求的分项工程的设计。,必须经甲方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渗漏,乙方必须在6小时内到场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两倍。

4.该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分包。如乙方私自分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分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5.如乙方未能解决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出现的问题,如(但不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孔位、技术参数不一致,以及专业图纸在同一平面或空部位、同一项目的表述可能不一致,甚至有错漏,乙方应在本工程开工前两天书面报告甲方和监理。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和监理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量增加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6.为避免排水、暖通、电气、抽油烟机等工程安排可能出现的矛盾,乙方应在施工前对上述专业工程进行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开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量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分包,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便利条件。

8.办公室、厕所、材料场、仓库等。乙方要求的应根据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自行架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通往施工现场的管道、电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和独立仪表由乙方负责,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范围内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还负责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区域内的施工分包商)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必须将垃圾集中在施工现场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每三天清扫一次或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清扫。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按规定清理工程现场,并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堆放,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进入建筑工地的限制

1)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有义务在施工期间保护和维护现场的其他成品;

2)乙方应遵守法规及政府部门对道路使用、车辆行驶及允许停车时间的要求和限制,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3)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和设备必须服从现场警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

1.乙方的本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档案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XX j10241—XX)及本行业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原因造成的逾期付款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由各标段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在提交进度报告(月)和支付工程款时,按竣工档案标准一次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工程档案原件一套三份,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施工单位作为档案整理和检查的牵头单位。甲方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档案整理人员,并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领导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整理和归档。协调单位应向文件牵头整理单位支付合同价1‰的协调费。如确有必要,甲方指定的牵头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发生的政府手续按比例支付。

3.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一份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位置、钢龙骨接头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品。

4.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请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图纸内容是密封的,除非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否则不得更改(主材除外)。

1.工程变更

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应在设计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设计变更指令进行如下变更:

a)改变相关工程设备和材料的品牌、性质、质量和规格。

b)增加项目所需的额外工作。

以上变更价格按最终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定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及工程量清单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如遇大规模变更等特殊情况,甲方可按暂定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材料变化,相关工作相互协调。

与原工作类似,增减费用按原合同单价或原合同单价作为换算依据计算。

2)如果技术参数没变,但品牌变了,安装费用不变,主要材料费用与乙方相同。

按照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如果没有适当的转换依据,则采用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

经确认,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联系单》须经甲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数量变化应反映在竣工图中。

第十四条其他协议

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因上述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对甲方的声誉和经济产生任何影响。否则,乙方应按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双倍赔偿给甲方,甲方保留诉讼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和大连市政府关于建筑工地和建筑工人管理的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按照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装饰工程中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预防应有具体措施,并应写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应有专门的书面处理报告,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和本协议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在满足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的、乙方按规定需办理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如乙方未能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如因此延误竣工,乙方应承担延误竣工的责任。如果甲方同意验收,并不解除乙方提交上述报告、文件和资料的义务。

3.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且乙方按规定清理施工现场,符合甲方要求并具备移交条件,甲方应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乙方应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天内移交全部工程,同时移交所有相关的合格竣工技术档案。乙方应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同时移交所有相关的合格竣工技术文件,甲方签发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竣工后7天内,乙方应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文件。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接受乙方提交的书面竣工报告。

5.工程最终竣工日期为业主验收日期,保修期以该日期为准计算。

第十七条保证

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负责甲方和第三方的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于乙方已保证的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或部件,保修期应自待修复的项目或部件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起重新开始。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八条保险

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伤害保险。

为项目投保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所有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

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

1.甲方的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予必要的指示、确认和批准,或甲方

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据此

耽误工期。

2.乙方的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责任;为甲方制造

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双倍罚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乙方应承担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应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如乙方无故停工三天以上,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本合同协议的通知后七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退出后,双方开始结算。

2)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意见。

指示或要求修理、拆除和返工,直到达到商定的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且逾期五天仍未达到约定标准,或经第二次指令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协议,乙方应承担协议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退出后,双方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的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协议,乙方应在两天内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的档案和文件。

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补偿乙方的预期利益。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协议解除,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实施剩余工作。

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需要高于原合同协议价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补偿,由甲方在支付结算工程款时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若合同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支付。

所有工程只有在竣工结算后才能支付。

4)如遇特殊情况,工期按甲方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因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1条合同数量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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