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铅笔,又高又细,我有苗条的身躯,美丽的衣服,头上还戴着金色的金环。
我有一个可怜的经历。
哎,自从我的小主人风风买了我之后,我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每天都被她当成玩物,都被她甩得团团转。
哎呀,我还没睡醒呢,一只小手伸进了我的卧室——文具盒里,哎,我又要受苦了,啊哦,我的头被放进铅笔刀里了,小主人用力搅,把我搅得头昏眼胀。
哎,小主人终于把我拿出来了,我终于不在受那皮肉之苦了。
可怜哦!还不到一分钟,我的小主人就把我的腿给弄断了一半,我可真是服了我的小主人了。
第一百一十次世界大战开始了,我的小主人拿我和我的好哥们打架,我被打得遍体鳞身,站都站不稳起来了,还是赶快到铅笔医疗站去看看吧!糟糕,小主人把我用胶布绑起来,裹得结结实实,这大概就是小主人医疗我的办法吧。
不一会,小主人又吃饱没事干,说要把我五马分尸,这次小主人可是动真格了啊,拿起刀就把我的脚给刷刷的剁成了肉酱。
哎呀!小主人的手又来抓我拉,不知道我又要受到什么严重的“酷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