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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物理辅导中考物理十大重要考点

发布时间: 2024-07-20 17:22:01

     2017中考物理冲刺辅导中考物理十大重要考点。离中考的日子越来越近,同学们是否每天都在大量的刷题?今天学分高考网初中家教班老师把中考物理十大重要考点推荐给大家,希望能帮忙到大家,初三的小伙伴们加油哦!


  一、密度大于水的物体放在水中“不一定”下沉
【简析】
密度大于水的物体放在水中有三种情况,下沉、悬浮、漂浮,到底处于哪种状态,
与物体全部浸入水中受到的重力和浮力的大小有关:
1.下沉。根据F浮=Vρ水g和G=Vρ物g,因为ρ水<ρ物,F浮,物体下沉,
此时,该物体是实心的。例如:铁块放在水中下沉。
2.悬浮,当该物体内部的空心所造成该物体的重力与它浸没在水中
所排开水的重力相等时该物体悬浮。(在挖空的过程中,浮力不变,重力逐渐减小)
3.漂浮,当物体内部空心且空心较大时,该物体漂浮。
(挖空的部分较大,使得浮力大于重力,物体上浮,直至浮出水面,浮力再次等于重力)例如:钢铁制成的轮船。
二、物体在振动,我们“不一定”能听得到声音
【简析】
1.声音的传播需要介质,在真空中声音是不能传播的,登上月球的宇航员们即使相距很近也要靠无线电话交谈。
2.人的听觉是有一定的频率范围的,即:20~20000Hz,频率低于20Hz的声波叫次声波,
如发生海啸、地震时产生的声波是次声波;
而频率高于20000Hz的声波是超声波,如医院里的B超。超声波和次声波人耳是无法听到的。
3.人耳听到声音的条件除了与频率有关外,还更距离发声体的远近有关,如果距离发声体太远,通过空气传入人耳后不能引起鼓膜的振动,还是听不到声音。
三、物体吸收了热量,温度“不一定”升高
【简析】
物体吸收热量,最直接的变化就是物体内能增加,但我们知道内能是物体内部所有分子动能和是势能的总和。
1.如果吸收热量后物体的状态不发生变化,即分子势能不变,只改变了分子的动能,
则物体的温度就会升高,如给铁块加热,铁块的温度升高;
2.如果吸收热量后,物体的状态发生变化,如晶体熔化,液体沸腾,虽然都在不断的吸收热量,
但温度并不升高,温度始终保持不变。非晶体吸热时,分子的动能和势能都在发生变化。
所以状态变化的同时,温度也升高。
四、液体对容器底部的压力”不一定“等于容器内液体所受的重力
【简析】
公式P=F/S,是计算压强的普遍适用的公式,而P=ρgh是专门用来求液体产生压强的公式,由P=ρgh
我们可以看出,在液体的密度一定时,液体产生的压强仅与液体的深度h有关,
再根据F=PS不难看出液体对容器底产生的压力是由液体的密度、液体的深度和容器的底面积决定的。
即:液体对容器底部产生的压力:F=ρghs。然而只有柱形容器G液=mg=ρvg=ρghs=F。
而容器的形状有很多种,只要不是柱形容器其内部液体的体积v≠hs,所以F≠G液。容器内盛液体,液体对容器底部的压力F和液重G液的关系是:
1.柱形容器:F=G液
2.非柱形容器:F≠G液(广口式容器:F〈G液缩口式容器:F〉G液)
五、浸在水中的物体“不一定"受到浮力的作用
【简析】
浮力是浸在液体中的物体受到液体对物体向上和向下的压力之差,因为下表面浸入液体较深,
受到的压力始终大于上表面,所以浮力的方向始终是竖直向上的。
当物体的底部与容器底部紧密结合,无缝隙时(即相当于粘在了一起),物体不受向上的液体的压力,所以不受浮力的作用。
例如:陷入河底淤泥中的大石头,三分之一的露出泥外即浸在水中,但石头不受浮力作用。
六、物体温度升高了,“不一定”是吸收了热量
【简析】
物体温度升高了,只能说明物体内部的分子无规则热运动加快了,物体的内能增加了。使物体内能增加的方法有两个。
1.让物体吸热(热传递);
2.外界对物体做功(做功)。
例如:一根锯条温度温度升高了,它可能用炉子烤了烤即吸收了热量;它也可能是刚刚锯过木头即通过克服摩擦做功自己的内能增加,温度升高。
七、有力作用在物体上,该力“不一定”对物体做功
【简析】
力对物体做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有力作用在物体上;
2.物体在力的方向上移动了距离,两者缺一不可。
根据公式W=F·S得:有力无距离,不做功,所谓的劳而无功,最常见的现象是“推而未动”;
有距离无力,不做功,所谓的不劳无功,最常见的现象是物体因惯性运动、物体运动的方向与力的方向垂直时。
八、“PZ220V40W”的电灯,实际功率“不一定”是40W
【简析】
1.当U实=U额=220V时,灯泡的实际功率P实=P额=40W,此时灯泡正常发光;
2.而U实〈U额时,灯泡的实际功率P实〈P额,此时灯泡发光较暗,不能正常工作;
3.当U实〉U额时,灯泡的实际功率P实〉P额,此时灯泡发出强光,寿命缩短易烧毁。
九、小磁针靠近钢棒相互吸引,钢棒“不一定”有磁性
【简析】
磁现象中的吸引有两种情况:
1.磁极相互吸引;
2.和磁体靠近相互吸引的可能是铁、钴、镍等物质,也可能是磁体。
十、物体收到力的作用,运动状态“不一定”发生改变
【简析】
第一,力有两个作用效果,
1.改变物体的形状;
2.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
所以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不一定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第二,即使力的效果是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
运动状态的改变是由物体受到力的共同效果决定的。
1.物体受到非平衡力作用时,
运动状态一定改变(运动速度的大小或方向改变)。
2.物体受到平衡力作用时,
运动状态一定不改变(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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