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销售出口货物确认收入时,也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时,具体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呢?
销售出口货物的会计分录
1、销售货物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之后到了月末计算出“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计算出“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计算出“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办理退税后,如果发生退货或退关,需要补交已经退回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收入”。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分录:
①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②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③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④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⑤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2、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3、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4、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一般分为两种:
①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②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一是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以货物报关离境为准(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注意,是出口日期,不是申报日期),进行相关的申报工作,录入相关的会计分录。
二是申报及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外币汇率的确认以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两种方法:一种是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的当月1号;第二种是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的当日,一律以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的基准价入账。且一旦确定了外币汇率的方法,一年内不允许变动。
三是实际收汇时,与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走“汇兑损益”会计科目。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已经使用了七月份汇率,调整下期的外销收入账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①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贷:商品采购
③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④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