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以各个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和方式。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2日至23日。考试方式由相关选拔本科院校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选送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人数比例,由各选拔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协商后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二)考点设置。考点一般应设置在选送院校,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各选拔本科院校应于4月26日前确定考试地点和安排,并将相关安排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工作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各选拔本科院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及选送院校实际,与选送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录取办法”。
“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选拔本科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情况综合确定录取分数。各选拔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核准的“专升本”计划,根据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出保送申请,相关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选拔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免试推荐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我省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选拔本科院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各选拔本科院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选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应在选拔本科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于6月1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由录取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