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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 鄘风 鹑之奔奔》: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卫宣公纳媳杀子、荒淫无耻,其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人兄、人君。元刘玉汝《诗缵绪》云:“取二物为兴,二章皆用而互言之,又是一体。”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卫宣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清陈震《读诗识小录》评曰:“用意用笔,深婉无迹。”
根据《史记·卫康叔世家》等书记载,卫宣公纳太子伋聘妻为妇,又听信谗言杀害了伋与伋的庶弟寿,所以此篇为讽刺卫宣公说可从。
作者:推测为卫宣公的庶弟左公子泄、右公子职。
彼妇人之奔奔 如鹑之昏昏,是《诗经·鄘风·鹑之奔奔》的引申。
鹑之奔奔,
鹊之强强。
人之无良,
我以为兄?
鹊之强强,
鹑之奔奔。
人之无良,
我以为君?
本诗主旨在于讽刺,讽刺对象是卫宣姜。宣姜与公子顽私通,本诗鞭挞了他们悖逆伦常,禽兽不如。
诗经中的“鹑之奔奔”、“鹊之强强”均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卫宣姜荒淫无耻,禽兽不如。
引申后的句子改变了原诗的本意和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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