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卫风·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诗经·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卓文君被司马抛弃后的数字诗:一别之后,二地悬念,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言千语说不尽,百无聊赖十依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不圆,七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如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几断,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为男!
她《白头吟》里还有: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之类的~算是欺骗吧~
(楼上何其可笑,万物皆可入诗)
誓言与欺骗
一团浓重的青云
荡向你头顶的天,
可能降下雨,
也可能是倏忽的阴晴。
这无关欺骗,
因为没有下雨的承诺在先!
一羽秋归的大雁
掠过你家的庭檐,
可能抛下羽书,
也可能只是白羽一片。
这无关欺骗,
即使鸿雁曾经有誓言在先!
一簇绚烂的花朵
绽开在你迷离的眼前,
那色彩是与阳光合谋的表演,
这也无关欺骗,
你该懂得没有光明什么都看不见!
有时欺骗不是欺骗,
有时欺骗仅仅是一个改变;
有时欺骗不是故意,
有时欺骗是源于自心惑乱。
不要问青云:“为什么不雨?不晴?”
青云会告诉你:“那本来就是自然!”
不要问花儿:“为什么要骗我?”
花儿会说:“问你自己为什么受骗?”
不要问大雁:“为什么不捎来书信?”
要问自己:“为什么不让大雁轻松返还?”
有什么可以永久如你所愿?
有什么可以永久不会改变?
欺骗与誓言都不会是永恒!
誓言与欺骗本来属于短暂!
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 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宣传中,制作发布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 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 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商品存在瑕疵而不予告知; 谎称降价处理商品实则抬价推销劣质商品等等。
总之,凡是以故意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作为目的而为的行为,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经营者承担的惩罚性赔偿金以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为标准,增加赔偿这笔价款或费用的一倍,即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支付了多少金钱,经营者就应加倍赔偿多少。
七步诗-曹植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七步诗》,是三国时期魏国著名文人曹植的名篇。这首诗用同根而生的萁和豆来比喻同父共母的兄弟,用萁煎其豆来比喻同胞骨肉的哥哥残害弟弟,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地反映了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残酷斗争和诗人自身处境艰难,沉郁愤激的感情。
译:
锅里煮着豆子,是想把豆子的残渣过滤出去,留下豆子汁来做成糊状食物。豆茎在锅下燃烧,豆子在锅里哭泣。你我本来是同条根上生出来的,你又怎能这样急迫地煎熬我呢?
这首诗用同根而生的萁和豆来比喻同父共母的兄弟,用萁煎其豆来比喻同胞骨肉的哥哥残害弟弟,表现了作者对兄弟相逼,骨肉相残不满与厌恶。
所谓欺诈,是指以他人陷于错误并因而作意思表示为目的,故意 陈述虚伪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构成欺诈行为的条件是: 1。要有欺诈的故意,即行为人积极地追求欺诈事实的出现以及 欺诈结果的发生。
2。要有欺诈的行为,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积极行为是陈 述虚伪事实,消极行为是隐瞒事实真相。另外,如果当事人负有法定 或约定的告知义务,则其沉默也可能构成欺诈。
3。需受欺诈人陷于错误,且其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欺诈人因为错误而为意思表示,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 思表示的直接动因。
如果受欺诈人虽然陷于错误,但并未因之而作意 思表示,也不构成欺诈。5。
欺诈违反法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一方是为了对方利益而 作欺骗性陈述,不构成欺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 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合同无效;如果未损害国 家利益,则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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