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科举考试,亲友于考试前赠送食品或送至考场,谓之“送场”。《儿女英雄传》第三四回:“过了两天,便有各亲友来送场,又送来的状元糕、太史饼、枣儿、桂圆等物,无非预取高中占元之兆。”《孽海花》第四回:“如今且説那一年,又遇到秋试之期……此刻或者也是来送场的。” 朱自清 《南京》:“他说考生入场时,都有送场的。”
参见:送場
扫描版:「送场」在《汉语大词典》第14778页 第10卷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