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
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中本一体试点招生
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在中考后最先进行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学校专业志愿。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全市统一平台,根据考生考核总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具体请见我局《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名额分配招生
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共计划招收名额分配生6313名。名额分配生由初中学校在中考前推荐,中考后,各招生学校根据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名额分配生基础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分配推荐生中,按不低于95%的录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生选定或放弃分配生招生的,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分配生招生学校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放弃。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分特长特色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结束后,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已被特长特色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特长特色自主招生
特长特色自主招生共分三个类别,包括特长生、列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中考前,先由招生学校进行术科(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考生视作已完成所报特长特色自主招生志愿的填报。中考后,招生学校根据术科(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考成绩(不含加分)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今年共计划自主招生近7500名。考生可选报一所学校的1—6个专业志愿。
中考前,先由招生学校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考生视作已完成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中考后,招生学校根据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考成绩(不含加分)按一定权重计算考核总分(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所占权重为10%,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为90%),并根据考生志愿及考核总分,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所有自主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将于5月5日起在杭州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布。有关报名、测试等相关事宜请见我局文件和相关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集中统一招生
集中统一招生录取仍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第一批和第二批以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批继续招生的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批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由上述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纳入集中统一招生第一、二批录取的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特色班的录取,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