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教育局发布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 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 号)精神,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深化高中段招生改革(以下简称“中招”),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2〕2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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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本县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
1.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县初中学籍的初中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县历届(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初中毕(结)业生。 2.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县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县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县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县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符合此类的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同时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象山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象山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具有本县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其他地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以下简称回户籍地考生)。 5.具有高中段学校学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不符合报考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条件的,2022年仍可报考我县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
二、考试工作
(一)中考科目、分值及形式。2022年中考日期、科目、考试形式、满分分值见下表:
以上学科考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各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公布成绩保留整数位(其中英语学科为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总分与笔试总分求和后取整数位)。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三门科目作为考核科目,由学校根据考试标准实施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大市内回户籍地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考试成绩各地相互承认。大市外回户籍地考生须回到中考报名地参加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中考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59”(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70分比值)计算,成绩保留整数位。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中考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其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63”(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总分25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95 分比值)计算。中考体育考试“免考及缓考”申请办法按照《2022届象山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象教基〔2022〕1号)文件执行。
(二)中考命题。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命题质量。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引入科学实验类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各学科试题难度系数在0.70至0.75之间。
(三)中考的实施和应用。中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组织,阅卷、成绩评定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实施,县教育局考试中心配合。中考成绩统一下达到初中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试部门、学校、教师等不得对外公布考生成绩。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学校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申请复核。参照高考,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当参加中考,不参加中考的学生,高中段学校不予录取。
(四)综合素质评价。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2022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综合素质测评按照《宁波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2018版)》(甬教基〔2018〕288号)执行。宁波大市内回户籍地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地相互承认。大市外回户籍地考生凭原初中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素质各项评价等第,原则上均视为B等。
三、招生计划
202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详见《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发布2022学年度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象教〔2022〕10号)文件(另行下发)。
(一)普高类招生计划。象山中学计划招生504名(含体育特长生6名);
象山二中计划招生672名(含体育特长生7名);
象山三中计划招生864名(含体育特长生7名);
西周中学计划招生288名;
宁波滨海学校计划招生480名(含体育特长生8名、美术特长生40名、朝阳班96名)。
(二)中职类招生计划。
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计划招生1030名(含中高职一体化体育特长生8名,其他专业体育特长生8名,向象山县培智学校招生30名);
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丹城)计划招生772名(含中高职一体化体艺特长生5名,其他专业体艺特长生5名,向四川凉山雷波招生20名);
宁波海洋职业技术学校(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石浦))计划招生375名(含自主招生船舶驾驶、轮机维护与管理、船体修造技术、邮轮乘务、港口机械操作与维护专业215名);
县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若干名(具体名额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四、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在考试成绩揭晓后的限定时间内填报(中本一体化除外)。报考类别分三类:普通高中、县内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县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工)学校不得兼报(符合降分条件的体育特长生除外)。填报中职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县内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学校及专业代码见《象山县2022年高中段招生指南》(另行印发)。
(1)普通高中志愿分提前类和普通类两类。提前类为象山中学、象山二中、象山三中、宁波滨海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志愿及宁波滨海学校美术特长生志愿。体育特长生与美术特长生不得兼报,体育特长生只能填报专业素质测试报名学校中的1所学校。普通类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象山中学志愿(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奖励、统招);第二批次为除象山中学外的县内所有普高学校的统招生志愿,且各校志愿均可兼报。
(2)县内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填报不分批次。考生可按志愿先后顺序填报12个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
(3)县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可按志愿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同时可以兼报县内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并填写县内中职招生志愿表。
(4)中本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志愿填报。上述两类专业志愿属优先录取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类别学校志愿,凡被以上两类专业优先录取的考生,不再录取到其他高中段学校,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并及时了解录取信息。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和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职〔2022〕122号)文件。
(5)宁波海洋职业技术学校(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石浦))自主招生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招录办法按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宁波海洋职业技术学校(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石浦))2022年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2.考生填写志愿表必须慎重规范,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仔细核对。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不一致时以专业代码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由家长签名确认。志愿一旦上报,禁止修改。
3.2022年高中段招生实行计算机自动录取。各校于 6月20日前做好考生电子学籍档案完善工作。6月25日下午公布成绩,各校开始查分登记(限查一科),并在26日上午8时30分前汇总发送至考试中心。 县内职业学校和县外职业学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至27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填表,各校于6月27日下午4:00时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传输到县考试中心,同时上交志愿表。 普高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普高体育、美术特长生志愿于 6月 26日上午10:00前上报县考试中心。普高类其他志愿信息库于6月28日上午11:00时前传输到县考试中心。志愿表学校留存半年。
五、录取办法
1.普高学校按中考成绩结合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二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录取;若数学、语文二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 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四科合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下同)。当普通类第二批次的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时,按总分降低3分参加第二志愿投档,若仍然未被录取,则按总分降低6分参加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减分以后,如考生分数相同,则以志愿优先录取。体育特长生、美术特长生按志愿择优录取。
职业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先县内后县外的顺序录取。录取时,将有志愿的考生先按总分高低排出录取先后顺序,然后依考生所填志愿按第1志愿到第12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投档(按照计划数的1:1投档),直到所有符合条件考生扫描结束。录取时须考虑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县外职业学校的录取由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同一招生平台录取。
2.划定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适当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不得注册(体育特长生除外)。 各高中段学校必须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其学籍一律不予认可。
3.不得擅自接收中途回象就读学生。凡在本县参加中考、放弃在本县各类学校录取志愿而去县外择校就读者,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得中途回象就读。未经县教育局同意,各校擅自接收中途回象就读学生,其学籍一律不予认可。
4.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1)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2)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
(3)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执行;
(4)公安民警子女依据《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执行;(5)革命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考生在以上政策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5.建立双向选择机制。按报考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将分别安排一次考生与普高或中职学校的双向选择机会。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29日前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6.省级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2〕21号)文件精神,省级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据此,象山中学招生实行定向分配和统招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1)象山中学计划招生504名,按下列顺序录取: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象山中学体育特长生→定向分配学生→教学质量优胜奖学生→统招学生。
①象山中学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1名。按照《2022年象山中学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执行;
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6名。按照象山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执行;
③定向分配招生计划302名(最终分配名额以折算后公布名额为准)。定向分配生以校为单位,按各校分配名额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分配生在总分高于全县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850名以上者中录取,对于定向分配名额一个也没完成的初中学校则在总分高于全县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1000名以上者中照顾录取一名。中考成绩揭晓后,在象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各校定向招生分配名额(名额折算四舍五入)。完成不了定向分配的学校名额计入统招计划。 定向分配招生按《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象山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象教基〔2022〕4号)文件执行。历届生、回户籍地考生、插班旁听生及变相重读考生,均不得享受定向分配名额和奖励名额;初三毕业学年第二学期3月15日以后转入的考生也不得享受定向分配名额和奖励名额。
④教学质量优胜奖39名。按符合奖励资格的人数比例分配给教学质量名列前9名的学校。象山县大目湾实验学校民办班和宁波滨海学校不参与教学质量优胜奖评选。教学质量优胜奖评选从今年中考平均分、前30%学生人数比例和后20%学生人数比例这三个维度综合考虑。计算方式:中考成绩平均分排名×40%+前30%学生人数比例排名×30%+后20%学生人数比例排名×30%,从小到大取前9所学校。若计算结果相同,则取平均分高的学校;若还是相同,则取前30%比例高的学校。录取学生时,根据分配给9所学校的名额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全县前850名及以内)择优录取,如遇并列分,录取办法同上。初三当年9月20日之前学籍转入象山初中学校(满一学年)的考生可以享受就读学校教学质量优胜奖名额。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享受就读学校教学质量优胜奖名额。2023年起中考教学质量优胜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⑤统招名额为504名减去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名额、象山中学体育特长生名额、定向分配名额、教学质量优胜奖名额后剩下的人数。统招则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并列分,录取办法同上。 (2)象山中学定向分配名额计算办法。象山中学定向分配名额计算办法由两部分组成:
①象山中学定向分配名额的75%按各初中学校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人数基本均衡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共227名。
②其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中考参考率等情况统筹分配,共75名。计算公式如下:中考成绩达到576分及以上为A级,575—432分为B级,431—288分为C级,287—144分为D级,143分及以下为E级。2023年起,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100%的名额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基本均衡分配;2024年起,定向招生计划实施分配到校和分配到班相结合的办法。
(3)象山中学录取学生不单纯以考试分数为准,还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综合素质测评须达3B及以上,各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张榜公布,自觉接受考生监督。历届生不予录取。
7.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2022年象山县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按照《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象教基〔2022〕3号)文件执行。宁波滨海学校美术特长生及职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由各校自行制定,报经教育局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