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长沙航天学校(长沙航天工业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国家公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为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湖南省楚怡“双优”(A档)中职学校、长沙市楚怡“双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长沙市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获评中国航天部重点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中国教育学会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风采竞赛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长沙市文明标兵校园、长沙市文明标兵校园,学校先后四次荣获长沙市教育系统绩效考核一等奖,是长沙市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优秀等第学校。学校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体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学校后勤工作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南省职成学会中职德育工作委员会主持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唯一一所中职教师行动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是全国首家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中职学校,也是湖南省内第一家长沙市5G应用产教融合联盟理事长单位、长沙市职业教育唯一一家中职教育(智能制造)名师工作室。《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对学校报道百余次,办学成绩喜人。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全省招收一批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或潜质的初中毕业生。为公平、公正的做好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长生招生机构
1.特长生领导小组
总督巡:陈全宝
组 长:廖万忠
副组长:李正祥、刘才志、刘德贵
成 员:文昆、殷志军、庞焕美、严定也、王竞、文雪琴、沈招、陈明、刘国林、林海源、刘桂香、曹阳、欧旭耀
职 责:科学策划,制定特长生招生政策,精心指导,调控特长生招生运行。
2.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李正祥
副组长:文昆、殷志军、王竞
成 员:陈春霞、张钰洋子、余海英、刘瑶、杨思、陈爽、胡艳、彭艳、廖文元及艺体组全体教师
职 责:全面、全程负责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协调、接待家长及学生的咨询报名,负责特长生招生数据的统计、录入和分析工作。
3.特长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刘德贵
成 员:钟锡发、喻如兵、蒋艳
职 责:对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长生招生政策的给予处理。
二、招生对象与项目
(一)招生对象
1.学生个人素质良好,在校表现好,无违纪行为,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中考成绩符合要求,有一定的专长。
2.在初中阶段,获得区县及以上竞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奖励。
3.虽未取得相关竞赛成绩而学生确具备某项潜能、潜质和技能者,也可由学校确定其特长生报名资质。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60人)
注:1.如个别项目参加测试学生成绩达不到基本要求,可减少录取人数,只招收符合要求的学生。
2.如个别项目招收人数不满,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可项目之间进行微调。
(三)测试内容
1.体育类测试内容:基本身体素质+专项测试。
2.艺术类测试内容:专项测试,详见附件。
3.科技类测试内容:专项测试,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日接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
方式一网上报名: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考生信息进行报名。
方式二:委托航天学校的教师或在读学生进行报名,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
方式三:自行来学校招生就业办进行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
座机:0731-88149325
四、测试时间及流程
1.测试时间:6月3日
2.测试地点:长沙航天学校(职教基地校区)雨花区兴安路189号
3.测试流程:
(1)6月3日上午8:00—8:40到航天学校(职教基地校区)求实楼一楼长廊签到,进行身份验证,填写相关表格上交证书复印件。考生须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手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张1寸个人证件相片。
(2)签到完毕,家长及考生至二楼阶梯教室分项目候考。
(3)上午8:50由工作人员分专业带学生进入相关场地进行测试,家长在候考室等候。
五、入围及录取
1.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入围名单,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学校公众号和官网上公示。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达以后,学校根据《2023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实行提前录取。
3.若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六、监督管理制度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和学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2.评委组评委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客观、公平、公正。
3.在特长生测试中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
4.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与评审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个人或科室,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5.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6.学校监督电话:0731—88149044
七、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身份验证,参加体艺测试考生必须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考生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议论考题,服从考核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4.考生在考核时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符号等,否则计为零分。
5.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6.考核现场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各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违反评审及考务纪律的评委或工作人员,取消其评审或考务资格,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