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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炎陵普高招生政策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 2024-02-02 17:16:38

01

招生类别

(一)省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招生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炎陵县第一中学今年招收指标生350人

(二)普高专业生招生

招生计划。炎陵县第一中学招收音、体、美专业生25人(音乐10人、体育5人、美术10人)。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招收音、体、美专业生15人(音乐7人、体育5人、美术3人)。

(三)文化生招生

文化生招生采用“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录取。

02

招生计划

根据《2023年株洲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株教函〔2023〕26号)文件精神,今年炎陵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00人(其中炎陵县第一中学招生700人,含专业生25人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招生300人,含专业生15人)。

(二)炎陵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300人

03

招生政策

(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县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全县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普通高中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县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四)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是: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而不能毕业的学生不予录取,普通高中招生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思想品德”维度不能为D。

(五)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所有具有炎陵县户籍在县外就读拟回炎陵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三应届毕业生,须到炎陵县教育局进行中考报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炎陵县的普通高中志愿后,方可参与炎陵县的普通高中录取。具有炎陵县户籍在株洲市外就读拟回炎陵县的学生,因未参加株洲市2022年的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学生综合Ⅰ成绩的获取方式有两种,学生可以任选一种,一是参加2023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考试,以生物、地理的实得原始分计入综合Ⅰ;二是以参加2023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考试的实得原始总分的两倍,作为综合Ⅰ的原始总分。学生所取得的综合Ⅰ原始总分与户籍地在籍考生统一赋分,录取时一视同仁。凡回炎陵县参加中考的学生均须参加炎陵县组织的体育考试。

04

优惠政策

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如下规定执行:(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学科成绩总分加10分。(2)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在普高录取时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3)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含市“领军人才”和“双创精英人才”),学科成绩加10分;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优待,取最高优待项目,不重复计算。优惠政策加分,并入学生学科成绩总分。

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该考生的优惠政策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05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的时间安排:

(一)填报时间:6月1日8:00起至6月10日18:00止。

(二)志愿填报个数

可填报1个指标生志愿,2个专业生志愿(即炎陵县第一中学和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1个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即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1个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即炎陵县第一中学),3个职业学校志愿。

06

录取安排

高中阶段学校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两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分类别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安排如下:

(一)指标生招生:7月6日,审核并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二)专业生招生:7月7日,公布炎陵县第一中学和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专业生录取名单。

(三)文化生录取:7月8日—10日,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

(四)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湘山实验学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进行):7月11日,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征集志愿。7月13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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