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分高考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2022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100名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及报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3+3选考科目 | 3+1+2选考科目 |
1 | 地球物理学 | 物理 | 物理 |
2 | 地质学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3 | 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方向) | 物理 | 物理 |
4 |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方向) | 物理 | 物理 |
5 | 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6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物理 | 物理 |
7 | 海洋油气工程 | 物理 | 物理 |
8 | 石油工程 | 物理 | 物理 |
9 | 化工与制药类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10 | 环境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11 | 土木类 | 物理 | 物理 |
12 | 油气储运工程 | 物理 | 物理 |
13 | 材料类 | 物理 | 物理 |
14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 | 物理 |
15 | 环保设备工程 | 物理 | 物理 |
16 | 测绘工程 | 物理 | 物理 |
17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 | 物理和化学或物理和地理 |
1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 | 物理 |
1.选考科目仅作为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参考;
2.实际专业名称与计划以各省市志愿填报公布的信息为准;
3.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及选拔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在“志愿管理”栏目添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志愿,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
2.材料上传: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制成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b.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的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但论文、专利以及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奖不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上述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经中学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上传申请材料均须考生自行预览确认,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盖章等内容均不能空缺。
(3)上述所有证书、荣誉等获得时间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截止之后获得的证书将不予认可。
3.考生资格审核: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4.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5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考生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当地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3.学校综合考虑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可以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六、其他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选拔及录取工作的合规性,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0532-86983322。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本次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材料;若发现报名考生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面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0532-86983086
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zhaosheng@upc.edu.cn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章程》,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全日制、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委组织、监督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学校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根据改革省市要求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或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5.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学校对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根据我校专业(类)学习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化工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工业设计、储能科学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和应用物理学专业;色弱考生不能报考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化学和应用化学专业;听损考生不能报考俄语和英语专业。
第四章收费和资助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收缴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发改委规定的学费总额。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住宿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000元,住宿标准如有调整,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高考志愿。新生入学后,经过1-2学年(视所在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养后,按照专业分流原则和学生意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在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邮编:266580
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upc.edu.cn/
咨询*:0532-86983086
传真:0532-86981305
电子邮箱:zhaoshengupc.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0532-869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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